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简称:全球战略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rategy, CASS;简称:NIIS,CASS)是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为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三个定位要求而组建的跨学科、综合性、创新型学术思想库。全球战略院在院党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遵循党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体现中国意识与全球视角,以我国对外关系领域、国际关系领域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集中院内外力量开展综合性国际战略研究,以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决策,扩大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应聘科研、教学、学术期刊编辑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智库成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人员范围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一般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学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3.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学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入职报到。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科研岗位
招聘数量:3名
专业或研究方向要求: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政治学(0302)、国家安全学(1402)、区域国别学(1407)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2)。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岗位职责
承担国际经济关系基础理论、国际政治、地区安全、亚太地区国家(地区)政策以及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等方面的研究。
六、招聘程序
(一)自2025年5月23日12:00起至2025年6月10日12:00,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cass),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可报名应聘多个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我院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我单位报告。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522986887。
(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8: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单位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考试、业务考察: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业务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鉴定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5:1;适岗考察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1:1,适岗考察时间1周。
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业务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业务考察)。如有放弃业务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业务考察。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业务考察。
(四)体检:我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并按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察: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形、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等。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业务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我单位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备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院有关部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事业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必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高学历学位期间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留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出入境记录等。如《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请一并上传。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3902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东院
邮政编码:100007
电子邮箱:houjn@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2024年8月26日
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pdf